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认为被推荐人王洋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确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任职资格等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提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
附件:王洋先生简历
王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5 年生,本科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硕士学位。1997 年至 2003 年任职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子公司投资经理;2003 年至 2016 年,历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拓展一部总经理、支行行长、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等职务;2016 年至 2020 年 7月,历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私人银行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高级专家)分管投资和理财产品创设;2020 年 8 月至今,任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席总裁、高级合伙人。
截至目前,王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为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联席总裁和高级合伙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