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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预留权益授予日:2024 年 11 月 19 日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77.00 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行权价格:14.52 元/份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11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27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将公司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
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文件。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5、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股票期权 280,000 份以及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44,014 股(其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 462,000 股)。

  6、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全部期权,且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2 人调整为 29 人,首次授
予数量由 282 万份调整为 340.20 万份,预留部分数量由 26 万份调整为 85.05 万
份,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合计数量由 308 万份调整为 425.25 万份;行权价格由每股 20.83 元调整为每股 14.52 元。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首次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权总数的比例 授予日公司股本总
                                    (万份)                    额的比例

  1  张忠秋    常务副总经理      28.00      6.58%          0.15%

  2  李继成      副总经理        28.00      6.58%          0.15%

  3    贾洁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8.00      6.58%          0.15%

  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256.20      60.25%          1.34%

          务)骨干 (26 人)

              预留                  85.05      20.00%          0.45%

              合计                  425.25      100.00%        2.23%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四)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4 年 11 月 19 日;

  2、预留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7.00 万份;

  3、预留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人数为 9 人,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4、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4.52元;
  5、股票来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自相应部分授权之日起 12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

  (3)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预留授权之日起满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
      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        3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
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届时将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