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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股份:2024-036+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8

三维股份:2024-036+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善国先生拟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至人民币 20,000 万元
(含)。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
 过半。吴善国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5,574,364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54%,增持金额合计为 8,092.92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吴善国先生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吴善国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善国。

  (二)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吴善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7,192,224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13.3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上述增持主体拟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至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2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
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主体拟增持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

  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吴善国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574,364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54%,增持金额合计为 8,092.92 万元。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可能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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