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00 万元。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96 号)批准,三维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7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55元,共计募集资金 39,838.5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120.00 万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 37,718.50 万元,已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78.5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6,34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73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注 1]
金金额 额[注 2]
年产 500 万 M2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产厂
1 1,509.00 1,522.59[注 3]
区新建
年产 2 亿 Am 橡胶 V 带和 500 万条汽车切
2 15,716.00 12,072.81
边 V 带生产基地整体迁建
3 特种设备改造 1,115.00 827.77
4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36,340.00 32,423.17
注 1: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5 月28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700 万 M2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 500 万
M2 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产厂区新建、年产 2 亿 Am 橡胶 V 带和 500 万条汽车切边 V 带生产基
地整体迁建及特种设备改造项目”。
注 2: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投入金额。
注 3:该处超出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存放利息一并投入项目所致。
2、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 33050166743500000134 2,134.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 1207071129000023128 2,103.0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三门支行 8110801012700672230 0.34
合计 4,237.42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 万 M2 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
产厂区新建、年产 2 亿 Am 橡胶 V 带和 500 万条汽车切边 V 带生产基地整体迁建
及特种设备改造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 4,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务指标,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 4,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该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三维股份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