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9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 年 9 月 23 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621.89 万股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已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结果
1、授予日:2022 年 9 月 19 日
2、授予数量:1,621.89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775,657,434股的2.09%
3、授予人数:168 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 11.37 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额
票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叶军 董事、副总经理 19.50 1.20% 0.03%
赵向异 董事 13.00 0.80% 0.02%
顾晨晖 财务总监 19.50 1.20% 0.03%
李晓林 副总经理 19.50 1.20% 0.03%
戴涛 董事会秘书 19.50 1.20% 0.03%
核心骨干共163人 1,530.89 94.39% 1.97%
合计(共168人) 1,621.89 100.00% 2.09%
注:①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②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
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解
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 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1 2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24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 20%
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2 4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36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 30%
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3 6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48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 50%
日止
3、本激励计划的额外限售期
(1)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 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 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所有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 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 响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4、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2-2024 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
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下列公司业绩考 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1)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
首次授予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限制性股票 50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若预留部分 80%。
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于 2022 年 500%。
授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0%。
若预留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限制性股票 500%。
于 2023 年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授予 2000%。
注: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实施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当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售。若当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则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的价格回购注销对应考核年度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2)分子公司/部门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激励对象所属分子公司或部门与公司之间的绩效承诺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限售解除。届时根据下表确定分子公司/部门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得分(X) X≥90% 80%≤X<90% X<80%
解除限售系数 100% 80% 0
在上一年度考核中分子公司或部门绩效考核得分大于等于 80 分的,才能全
额或者部分解除限售分子公司或部门内激励对象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绩效考核得分小于 80 分的,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该分子公司或部门内激励对象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的价格回购注销。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分子公司/部门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在满足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根据制定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评结果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系数 10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及分子公司/部门层面业绩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来解除限售。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分子公司/部门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个人
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未全额解除限售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的价格回购注销。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于 2022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96,659,56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股,共计转增 178,997,869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775,657,434 股。该权益分派已完成。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