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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33:2022-067+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0

603033:2022-067+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9 月 19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621.89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37 元/股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维股份”)于 2022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确定 2022 年 9 月 19 日为首次授
予日,并向 1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21.89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6 月 13 日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接到与
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三维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6 月 29 日披露了《三维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9 月 19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21.89 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 11.37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于 2022 年 6 月 18 日
披露了《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该权益分派已完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由 14.78 元/股调整为 11.37 元/股,授予数量由 1,446 万股调整为
1,879.8 万股。

  在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对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作出调整的基础上,鉴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因 1 名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6 名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6 名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人数由 195 人调整为 16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79.8 万股调整为
1,621.89 万股。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条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 1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21.89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9 月 19 日

  2、授予数量:1,621.89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775,657,434股的2.09%
  3、授予人数:168 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 11.37 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6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
 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解
 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0%

                    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3)本激励计划的额外限售期

    1)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 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 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所有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包括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股票的持有人) 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由公司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 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7、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次授予  占股本总额
                              票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叶军    董事、副总经理            19.50      1.20%      0.03%


  赵向异        董事                13.00      0.80%      0.02%

  顾晨晖      财务总监              19.50      1.20%      0.03%

  李晓林      副总经理              19.50      1.20%      0.03%

  戴涛      董事会秘书              19.50      1.20%      0.03%

      核心骨干共163人              1,530.89      94.39%      1.97%

      合计(共168人)              1,621.89    100.00%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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