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营企业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 合同金额:人民币 370,791,723.74 元(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合同的签署将对四川三维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三维”)合同执行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并将增加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收益。
● 特别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
四川三维与中铁八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签订《成都
轨道交通 13 号线一期工程管片采购合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当事人中铁八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中铁八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青华东路 173 号
(4)法定代表人:江元闽
(5)成立日期:1997-12-04
(6)营业期限:1997-12-04 至 无固定期限
(7) 注册资本: 5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桥梁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石方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交通工程、隧道工程、预应力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桥梁、轨枕、岔枕、轨道板、预制混凝土衬砌管片等);预拌商品混凝土;建筑工程材料的检验、检测及研究开发;制造销售:锚具、夹具及联接器、养路机械、通用机械、机电设备、金属结构件及机械配件、铁路、公路桥梁支座及配件;机电设备安装;有色、黑色金属铸造;钢筋加工;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货运代理;国内物资贸易;机械设备、工装模具及配件的租赁;场地、库房出租;货物运输;建筑安装业务;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高速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劳务分包(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同对方当事人与四川三维、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中铁八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三维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供应范围及供应时间
1.1 供应范围:成都轨道交通 13 号线一期工程土建 3 标、5 标、7 标(不含
幸福梅林-三圣花乡左线)所用管片。甲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调整供应范围和数量。
1.2 供应时间:2021 年 4 月-2022 年 10 月(暂定)。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调
整供应时间。
1.3 供应地点:成都轨道交通 13 号线一期工程施工范围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2、价格
2.1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为管片运到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的现
场交货价。
2.2 合同不含税单价 2144/m3(含钢量 160.94kg/m3),工程量暂定
153,047.7m3,不含税总价:328,134,268.80 元,税金(13%)42,657,454.94 元,含税总价:370,791,723.74 元。
3、付款
3.1、预付款
预付款为暂定合同价的 10%。分两次支付,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第一次预付款后 15 个工作日,预付款金额为暂定合同价格的 5%;收到业主支付第二次预付款后 15 个工作日,预付款金额为暂定合同价格 5%。
3.2、货款的计量与支付
3.2.1、计量及计价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以上月的 25 日至本月的 24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3.2.2、支付
每月的 5 日之前完成上月结算,15 日前乙方提供当期结算金额 100%发票,
次月 20 日之前支付乙方本期应付价款 90%。业主完成对甲方结算审核意见后支付至竣工结算审核金额的 92.5%,甲方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金额至 97%,另3%留作质保金。
三、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属于日常经营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四川三维、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2、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的签署将对四川三维合同执行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并将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
3、本合同的履行对四川三维及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