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成中先生
计划自 2023 年 6 月 13 日起 6 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
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不超过 10,000 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成中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2,090,8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89%,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0,483,488.13 元,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成中先生《关于公司实际
控制人股份增持结果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成中先生。
2、增持主体实施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股份增持前公
司实际控制人胡成中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本人通过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德力西新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112,000,0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57%。
3、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成中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对公司的股份增持计划,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成中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
价值的认可,计划自 2023 年 6 月 13 日起 6 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不超过 10,000 万元。增持价格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确
定,未设定价格区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成中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2,09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89%,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0,483,488.13 元。上述增持情况已超过本次增持股份计划金额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在增持期限内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后,胡成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90,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其本人通过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德力西新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114,090,8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46%。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胡成中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增持人胡成中先生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