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新交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德新交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48 号)核准,德新交运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3,705,4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共计人民币 21,587,536.00元,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172,117,864.00 元,上述资金已由长江保荐于 2016年 12 月 2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3,005,583.38 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0,699,816.6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68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
制订了《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监管及信息披露均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分别与长江保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用募集资金支付并购项目公司——东莞致宏精密模
具有限公司投资款 191,718,723.10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21,524.56 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IPO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按照相关
规则完成 IPO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具体情况请见附件 1。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增资新疆准东德力西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二级客运站项目”》,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投资;调整《天然气客车更新项目》的投资额度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调整涉及募集资金 13,060 万元,将用于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的新投资项目。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及银行并购贷款收购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终止《天然气客车更新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调整涉及募集
资金 189,506,670.45 元(最终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以及募
集资金未到期理财到期后本金利息之和为准),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东
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100%股权。
募投项目的整体变更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调整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增资新疆准东德力西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二级客运站项目” 3,060.00 -3,060.00 -
2、天然气客车更新项目 13,500.00 -13,500.00 -
3、收购致宏精密 100%股权 - 18,950.67 注2 18,950.67
合 计 16,560.00 - 18,950.67
注:上表中“调整投资金额”列,被调整项目减少投资金额合计数与新增项目的投资金额数不一致,系因为近年募集资金专户因现金管理导致余额增加所致
注 2:根据会议决议,调整后项目实际支付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准。2021 年 4 月 1 日,募
集资金账户实际转出股权收购款合计 19,172.87 万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四)2021 年度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1 月 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0 年 1 月 21 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
且滚存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十二个月内。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年利息 收回金额 产品收益
稳 利 固 定 持 有 期 保本浮动
JG9004 期人民币对公 收益型 2,000.00 2020/11/16 2021/2/16 2.90% 2,000.00 14.66
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 保本浮动
性存款产品 收益型 10,000.00 2020/11/26 2021/2/25 2.90% 10,000.00 72.74
稳 利 固 定 持 有 期 保本浮动
JG9004 期人民币对公 收益型 2,000.00 2020/11/30 2021/2/28 2.95% 2,000.00 14.75
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合 计注1 14,000.00 14,000.00 102.15
注 1:上表中购买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支出发生额 14,000.00 万元,其中:上期购买募集资金理财本期到期发生额14,000.00 万元,本期购买募集资金理财本期到期发生额 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德新交运 2021 年度《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457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德新交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德新交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本年度内,保荐机构对德新交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德新交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王珏 方雪亭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0,699,816.6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