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交运 公告编号:2019-016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中,预计2018年1-12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020%至1,060%。
(三)修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18年1-12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825%至875%。
二、上年度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0.13万元。
(二)每股收益:0.20元。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碾子沟片区项目之征收补偿与置换协议》第十五条关于税收优惠政策中关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约定,税务部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项“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免征土地增值
税;企业所得税方面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国税总局2013年11号文)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2013年3月25日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解读,在公司完成征收与补偿的年度,对征收安置补偿收入与支出进行汇总清算,清算为零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政策性搬迁被征用的资产采取资产置换的,其换入资产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资产的净值,加上换入资产所支付的税费(涉及补价,还应加上补价款)计算确定。
公司未修正的2018年度业绩预告预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考虑所得税费用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财会〔2006〕3号)第四条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经咨询公司年审会计师,本公司置入资产入账价值与置出资产的账面净值之间的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涉及金额约4,900万元,继而发生本次业绩预告修改。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以上更正后的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由于公司2018年度发生重大资产置换重组交易产生的收益较上年同期业绩情况较大幅度的增加,因此该交易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情况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内容的准确性。
(三)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