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3-02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4 年 01 月 0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楼 13 层 1316-1326
(5)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6)截止 2022 年末,中证天通拥有合伙人 45 名、注册会计师 234 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员有 95 名。
(7)中证天通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8,882.53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21,385.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14.90 万元。2022 年度,中证天通为
13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零售业和其他金融业等。
(8)历史沿革:中证天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是全国首批获得从事
证券期货业审计许可的专业机构之一,2020 年 11 月 2 日成为首批完成证券期货
审计业务备案的专业机构之一,总部位于北京,2013年 12月根据行业发展要求,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整体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9 年 6 月名称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 万元。中证天通计提了 1,203.41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中证天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权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2009 年 9 月至今在中证天
通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2012 年开始为国投新集、丰原药业、长城军工、安孚科技、蓝盾光电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证券服务,2021 年开始为安孚科技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
任栓栓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1 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7 年,2015 年至今为丰原药业、长城军工、安孚科技等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2022 年开始为安孚科技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复核控制人:
朱来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 3 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
2022 年 3 月至今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曾参与四方股份、美亚柏科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权、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栓栓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来明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续聘的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定价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50.00万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5.0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在查阅了
中证天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文件,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
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证天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中证天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有效,因此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证天通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3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证天通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