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3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设立合肥合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安孚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孚科技”)近日与合肥长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孚新能源”)共同投资设立合肥合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孚能源”),用以投资储能研发及集成产线基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在做好南孚电池主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并拓展新能源业务,抢抓储能行业发展机遇,积极拓展公司第二增长曲线。
鉴于长孚新能源系由国内新能源及储能产业的专业人士出资组成的合伙企业,公司与长孚新能源达成合作共识,将围绕新能源行业开展战略合作,致力于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源网荷储一体化研发生产等领域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合孚能源,开展深入合作。
公司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实施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合孚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出资方式:货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消防技
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合肥长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 3000 货币 60%
(有限合伙)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 货币 40%
合计 5000 / 100%
(二)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储能研发及集成基地
2、建设内容:储能测试集成生产线和研发中心等
3、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行业前景
近年来,各国政府均提出向清洁能源加速转型,“碳达峰、碳中和”已是全球共识。为了实现双碳目标,新能源发电装机快速增长。在风电和光电装机量不断提升的大背景下,发展储能技术是解决供需匹配问题、减小风光波动性对电网冲击的必由之路。储能可以应用在发电侧、电网侧和用电侧,在不同场景下具有不同的价值和意义,储能行业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2、主要产品方向及市场前景
(1)随着全球电力需求的井喷,储能开始变成电力系统的从“源-网-荷”到“源-网-荷-储”的第四大基本要素,属于电力时代下的重要基础设施。随着新能源发电产业加速发展,电化学储能技术和应用不断升级,电化学储能逐渐成为最有应用前景的技术路线,未来将迎来需求的快速增长。
(2)国内工商业储能运营模式分企业自行安装、与能源企业协助投资两种。随着国内分时电价机制以及高耗能电价的上涨,工商业储能需求不断增长,工商业储能应用场景在不断扩展。
(3)海外户用储能市场及便携式等其他储能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应
用场景众多。目前如便携式储能、电动船舶、低速车等对于储能的需求均呈爆发式增长。
3、项目竞争力
本次拟投资项目的核心管理团队涵盖电池制造、系统集成、光伏及储能市场开发等资深专业人员;团队储能集成能力在BMS及EMS有软件开发及项目实施丰富经验;项目产品方向明确,定位清晰,切入点各有侧重。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导向,紧紧围绕储能行业需求,结合自身能力和资源,探索储能业务,符合公司战略方向和国家战略需求。合资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发挥行业供应链优势,不断开拓其他储能应用领域,丰富产品品类。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合肥长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P7JQBX3
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3楼910-1910号
乙方: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5851084N
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888号百利中心北塔1801室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合孚能源作为管理运营研发总部及一期0.5GWH储能集成基地。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应当向合肥公司委派专业的核心管理团队。甲方作为合肥公司控股股东,负责委派合肥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及相关核心管理人员,对合肥公司日常经营享有决策权及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派出团队作为合肥公司的管理者及日常经营决策者,需以为股东创造价值为核心目标,每阶段需制定详细的经营、发展计划,为合肥公司发展承担责任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享有股东权利并委派合肥公司董事、监事和财务负责人,其所持有的股权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对公司的经营行
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依法合规为项目公司发展运营提供各类市场、渠道、资本等支持。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拓展新能源领域,为公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为本公司从碱性、碳性消费电池领域向储能业务领域的拓展,新设公司的项目建设、技术开发、产品制造、市场推广等尚需一定的时间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公司后续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内部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及未来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项目公司运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有效解决。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合资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对公司探索、发展储能电池业务有重要意义,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作用。本次投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