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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4年4月29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4-04-30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全文,并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和《安徽安德利百货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同时努力积极的履行现金分红的政策,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
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同时派发红股。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8,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
    公司将根据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当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采取股票股利
分配方式,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以下两种情况时,公司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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