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9 证券简称:天鹅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17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9 元。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1,196,901.4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119,690.1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41,943,256.14 元,减
去分配的 2018 年股利 9,334,0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 342,686,467.4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9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3,34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240,66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90.9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行业特点、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