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2-092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增资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1 年 11 月 29 日,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700 万元认购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聚力”)新增注册资本 7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新聚力 18.92%的股权。同日,公司与新聚力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对外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增资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决定终止与新聚力的增资交易并与新聚力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
二、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原因说明
增资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实施,但增资交易仍未能实现交割,各方经慎重考虑和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增资交易。
自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增资协议及各方为完成增资交易所签署的其他一系列法律文件,各方不再履行增资协议及其他与增资交易相关一系列法律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与新聚力及其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关于无锡新
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解除协议》,自解除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各方
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签署的《增资协议》即终止,对各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
力。
三、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上述增资协议及各方为
完成增资交易所签署的其他一系列法律文件,各方不再履行增资协议及其他与
增资交易相关一系列法律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二)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各方应首
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自争议或纠纷发生之日起三十(30)日内协商
不成或未能协商时,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向本协议签署地有权管辖法院提起
诉讼。
四、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与新聚力的增资交易,并与新聚力及其全体股东签署《解除协议》不会影响公司既定战略规划,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