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19-009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发布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计划自2018年11月1日起三个月内,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
截至2019年1月30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247,800股,合计人民币10,055,404.23元,占本次增持计划总金额的100.55%。至此,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2019年1月30日,公司收到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通知,崔志强先生、林柱英先生、杨岳民先生、崔子锋先生、胡文林先生、吴海峰先生、赵祖印先生、白树青先生、徐杰先生、邓薇女士以及刘洪刚先生于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1月3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崔志强先生、林柱英先生、杨岳民先生、崔子锋先生、胡文林先生、吴海峰先生、赵祖印先生、白树青先生、徐杰先生、邓薇女士以及刘洪刚先生,截至本次增持计划实施以前,以上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起三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个人合法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崔志强先生、林柱英先生、杨岳民先生、崔子锋先生、胡文林先生、吴海峰先生、赵祖印先生、白树青先生、徐杰先生、邓薇女士以及刘洪刚先生的通知,于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1月30日期间,上述11名人员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以自有资金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4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增持金额合计10,055,404.23元,占本次增持计划总金额的100.55%。至此,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前后具体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后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元)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股) 本比例(%)
崔志强 董事长、总 252,400 2,000,480.22 252,400 0.1143
经理
林柱英 副董事长、 62,100 486,286.03 62,100 0.0281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杨岳民 董事、常务 12,700 99,728.03 12,700 0.0058
副总经理
崔子锋 董事 861,100 6,999,265.23 861,100 0.3900
胡文林 副总经理 13,000 102,037 13,000 0.0059
吴海峰 董事、副总 13,000 104,031.2 13,000 0.0059
经理
赵祖印 财务总监 3,000 23,496 3,000 0.0014
白树青 副总经理 10,000 78,420 10,000 0.0045
徐杰 核心员工 5,000 39,210 5,000 0.0023
邓薇 监事会主席 2,500 20,325 2,500 0.0011
刘洪刚 监事 13,000 102,089 13,000 0.0059
合计 1,247,800 10,055,404.23 1,247,800 0.5651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6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