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 2018-010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收购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拟收购事项不存在关联交易。
●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本次交易尚未签订交易合同,也未履行相关程序,可能存在终止的风险。目前双方就交易条件、交易价格等进行磋商,交易价格尚不能确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月16日开市起紧急停牌。并于2018年1月17日起连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于2018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事项为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51%的股权,标的公司基
本情况:
1、公司名称:利百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余仲兴
4、成立时间:2014年8月6日
5、住所: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民主村
6、股东及持股比例:余仲兴77.95%、张宝家12.25%、余柯均4.90%、罗磊
4.90%
7、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安装、销售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为小型垃圾热解气化处理成套装置,应用于中小城镇、农村生活垃圾的分布式、减量化、无害化处理。
二、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本次拟收购事项中涉及本公司的相关资产、交易价值、净资产、营业收入均不超过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50%,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与交易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
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本次交易尚未签订交易合同,也未履行相关程序,可能存在终止的风险。目前双方就交易条件、交易价格等进行磋商,交易价格尚不能确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有关各方正在进行方案论证,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