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蒲辉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520 股(若公司 2020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则回购数量在公司实施 2020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为 28,224 股)将由公司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48 元/股(回购价格扣减公司 2017 年度每股红利 0.133 元、
2018 年度每股红利 0.221 元、2019 年度每股红利 0.128 元,并在公司实施 2020
年度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回购价格调整为 3.66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起-2021 年 5 月 31 日止(9:00-11:30;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吕科霖、王晓锋
4、联系电话:028-38568229
5、传真号码:028-38226151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