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4-026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
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胜华新材办公楼 A325 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2,6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0.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8,107,200.00 元。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3.29%。
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0票弃权, 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8)。
二、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0票弃权, 0票反对,0票回避。
三、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0票弃权, 0票反对,0票回避。
四、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0票弃权, 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五、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0票弃权, 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七、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0票弃权, 0票反对,0票回避。
八、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2024 年集团公司借款最高额度为 448,970.00 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含
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为 750,000.00 万元。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0票弃权, 0票反对,0票回避。
九、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天明、于相金、于海明、姜伟波、陈伟、李蓉蓉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0票弃权, 0票反对,6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9)。
十、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2024 年各子公司对集团公司借款需求为 480,000.00 万元。借款利率:
根据同时期集团公司融资利率确认。借款期限:借款有效期 1 年,额度内循环使用。集团公司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统筹、调配集团内各公司资金。
同意2024年公司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共为665,000.00万元。担保事项:担保有效期 1 年,额度内循环使用,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0票弃权, 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0)。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0票弃权, 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 2023 年年度报告》《胜华新材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0票弃权, 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审计费用为:财务审计费用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0票弃权, 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1)。
十四、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0票弃权, 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 2024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2)。
十五、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0票弃权, 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通过《关于董事会对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0票弃权, 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七、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0票弃权, 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0票弃权, 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九、通过《关于审议<胜华新材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0票弃权, 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胜华新材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二十、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