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2-035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概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为助力实施城市更新,提升改善城
市品质,根据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和评估结果,公司与东营市东营区人民
政府签订了《东营区人民政府与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
作协议》,由东营区人民政府按程序将公司权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收
回储备,双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共同确认土地收储及拆迁补偿金额
6462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事项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为助力实施城市更新,提升改善城市品质,根据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和评估结果,公司与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签订了《东营区人民政府与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东营区人民政府按程序将公司权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收回储备,双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共同确认土地收储及拆迁补偿金额 6462 万元。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石大胜华授权管理制度》规定,该事项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
法定代表人:燕雪英
公司与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
乙方: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拆迁及土地收储范围
由东营区人民政府按照程序将公司权属老厂区土地(地块位于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土地面积 87062.70 平方米,权证东国用(2010)第 1-1315 号)及地上附着物(以下统称“标的物”,以双方共同认定的清单内容为准)全部收回储备,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按照东营科教园区的规划统筹实施开发建设。
(二) 拆迁及土地收储补偿费用
公司与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共同委托东营市新纪元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及设备搬迁损失进行评估,共同确认土地回收及拆迁补偿金额 6462 万元,甲方将按照该评估价格给予乙方补偿。
(三) 拆迁及土地收储补偿支付方式
具体拆迁及土地收回按照公司的规划需要确定实施时间,同步拨付拆迁补偿款,具体方式为启动拆迁时先拨付 500 万元,待拆迁完成后拨付 2000 万元,该
地块土地划拨或出让完成后 1 个月内拨付 1500 万元,2023 年 6 月底前拨付 1000
万元,余款 2023 年 12 月底前拨付。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储涉及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收储前已经停止生产经营,公司目前东营市内主要生产经营位于东营市同兴路 198 号的厂区内,本次收储行为对公司生产
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拆迁及收储补偿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 2022 年年度及未来的业绩影响将视补偿款到账时间情况予以确认,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进行账务处理,并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拆迁及土地收储补偿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