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0-081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于海明、郑军、吕
俊奇、宋会宝、丁伟涛合计持有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3,228,11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9%。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于海明、郑军、吕俊奇、宋
会宝、丁伟涛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 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 806,80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
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称 (股) 比例
郭天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79,250 0.43% IPO 前取得:879,250 股
于海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42,750 0.27% IPO 前取得:542,750 股
郑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01,700 0.25% IPO 前取得:501,700 股
吕俊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01,650 0.25% IPO 前取得:501,650 股
宋会宝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26,619 0.21% IPO 前取得:426,619 股
丁伟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76,150 0.19% IPO 前取得:376,15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股) 例 (元/股) 披露日期
2020/12/9~
郭天明 293,000 0.1446% 45.59-46.50 2020/11/18
2020/12/9
2020/12/9~
于海明 180,900 0.0893% 45.94-47.35 2020/11/18
2020/12/9
2020/12/9~
郑军 167,200 0.0825% 47.35-47.90 2020/11/18
2020/12/9
2020/12/9~
吕俊奇 167,200 0.0825% 45.40-46.58 2020/11/18
2020/12/9
2020/11/16~
宋会宝 142,200 0.0702% 45.82-54.28 2020/7/16
2020/12/9
2020/8/31~
丁伟涛 125,300 0.0618% 40.84-46.50 2020/7/16
2020/12/9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减持方式 理价格
名称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郭天明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1/1/20 ~ 按 市 场 IPO 前 取 个人资金需
219,800 股 0.1084% 2021/7/19 价格 得 求
持,不超过:
219,800 股
于海明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1/1/20 ~ 按 市 场 IPO 前 取 个人资金需
135,600 股 0.0669% 2021/7/19 价格 得 求
持,不超过:
135,600 股
郑军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1/1/20 ~ 按 市 场 IPO 前 取 个人资金需
125,400 股 0.0619% 2021/7/19 价格 得 求
持,不超过:
125,400 股
吕俊奇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1/1/20 ~ 按 市 场 IPO 前 取 个人资金需
125,400 股 0.0619% 2021/7/19 价格 得 求
持,不超过:
125,400 股
宋会宝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1/1/20 ~ 按 市 场 IPO 前 取 个人资金需
106,600 股 0.0526% 2021/7/19 价格 得 求
持,不超过:
106,600 股
丁伟涛 不超过:94,000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1/1/20 ~ 按 市 场 IPO 前 取 个人资金需
股 0.0464% 2021/7/19 价格 得 求
持,不超过:
94,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股东郭天明、于海明、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关于减持本人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老股(不包括发行人本次发行后在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发行人的股份)事项,本人承诺如下:(1)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人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老股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老股总数的 25%;(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 13 至 24个月内,本人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老股数量不超过本人第 13 个月初持有发行人老股总数的 25%。
4、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
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