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0-007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9 日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在山东省
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402 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修订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董事会认为:
1、本次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主要原因是基于公司新项目建设的较大资金需求、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期,现金分红政策需要在保障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好公司的可持续发
2、本次修订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章制度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修订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基于公司新项目建设的较大资金需求、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 2019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新项目建设、未来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最高借款额度为 15 亿元,最高授信额度为 35 亿元。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天明、于海明、吴天乐、胡成洋、尤廷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预计为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47,000.00 万元。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对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