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4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26.1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豪科技”)完成了《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1、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9 年 10 月 23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4.64 元/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共 49 人,首次授予数量 426.1 万股,具体
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权益 占授予总量 占股本总额
数量(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张建泉 副总经理 18 3.46% 0.02%
王晓军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9.5 3.75% 0.02%
茹水强 副总经理 31.5 6.06% 0.03%
邢少鹏 副总经理 24 4.61% 0.03%
合计(4 人) 93 17.88% 0.1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33.1 64.05% 0.36%
(45 人)
预留 94 18.07% 0.10%
合计(49 人) 520.1 100.00% 0.56%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控制在其薪酬总水平(含预期的股权收益)的 30%以内。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限售。
本计划首次(含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40%
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 30%
记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 30%
记完成之日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北
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19]京会兴验字第 08000011 号。
(一)本次授予款项的缴款时间和缴款金额
截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止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向公司指定资金账
户足额缴纳了 19,771,040.00 元认缴资金。
(二)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认购获授股权事项进行验资的情况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截至 2019 年 10 月 24 日止,大豪科技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东
茹水强等 49 人认缴的出资款 19,771,040.00 元(人民币壹千玖佰柒拾柒万壹千零肆拾元整),
其中:股本 4,261,000.00 元,资本公积 15,510,040.00 元。公司本次增资前注
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921,890,711.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926,151,711.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9 年 11 月 4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
2019 年 11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921,890,711.00 股增加至
926,151,711.00 股;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294,173,5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91%;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一致行动人郑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942,8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2%;二者持有公司股份 45.0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被动减少,本次授予完成后,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但占公司新股本比例降至 31.76%,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 44.82%。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6,013,937 4,261,000 10,274,937
无限售条件股份 915,876,774 0 915,876,774
总计 921,890,711 4,261,000 926,151,711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
定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10 月 23 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
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 1,542.48 万元,则 2019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首次授予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426.1 1,542.48 96.41 578.43 527.01 244.22 96.41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6 日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