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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25 沪市 大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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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25:大豪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4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7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8月2日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5,000股,并计划在未来10
      个月内,拟择机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2.6亿元。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变化等因素,导
      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基于对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并积极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轻控股”)的通知,一轻控股于2018年8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并计划在未来10个月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一轻控股

  2、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2018年8月2日,一轻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增持均价19.06元/股。本次增持前,一轻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195,527,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5%。本次增持后,一轻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195,542,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6%;本次增持后,一轻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建军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87,240,753股,占公司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及完成情况:

  2017年7月12日至2018年4月10日期间,一轻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增持本公司股份880,320股,占公司总股本
(454,133,355股)的0.19%。(详见2018年4月11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大豪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完成情况的公告》)。
  2017年12月26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3,508,48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454,133,355股,其中,一轻控股认购1,754,240股,认购金额52,749,996.80元。(详见2017年12月28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大豪科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一轻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积极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28万元,并根据公司股份波动情况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亿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增持。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8月2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完成,增持期限约10个月,主要考虑到公司目前流通股偏少,股票流动性相对低,本次增持金额较大,集中大规模增持易造成股价波动,为平稳股价,提振投资者信心,本次增持实施期限相对较长。


  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资金来源为一轻控股自筹方式取得。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63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并免于按照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一轻控股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