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结
果及减持超过 1%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
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4,364,155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9.242%。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
截至本公告日,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7%。本次
大宗交易减持实施完成后,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持有
公司 153,364,1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285%。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29.242%减少至 27.285%,权益变动比例为 1.957%。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陈振华 5%以上第一大股东 164,364,155 29.242% IPO 前取得:164,364,155 股
陈庆华 5%以下股东 19,221,652 3.420% IPO 前取得:19,221,652 股
李滨 5%以下股东 1,139,544 0.203% IPO 前取得:1,139,544 股
陈新华 5%以下股东 1,035,300 0.184% IPO 前取得:1,035,300 股
陈卫华 5%以下股东 892,500 0.159% IPO 前取得:892,5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成原因
第一组 陈振华 164,364,155 29.242% 陈振华本人
陈庆华 19,221,652 3.420% 陈振华之弟
李滨 1,139,544 0.203% 陈振华之妻兄
陈新华 1,035,300 0.184% 陈振华之兄
陈卫华 892,500 0.159% 陈振华之妹
合计 186,653,151 33.208%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价格区
减持比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间
例 (元) 情况 量(股) 例
(元/股)
2022/11/7~
陈振华 11,000,000 1.957% 大宗交易 3.87-3.87 42,570,000 已完成 153,364,155 27.285%
2022/11/7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 住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 231 号 3 栋 1 单元 102 号
义务人基 权益变动
本信息 2022 年 11 月 7 日—2022 年 11 月 7 日
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权益变动 (股) 例
明细 大宗交易 2022 年 11 月 7 日 人民币普通股 11,000,000 1.957%
合计 ----- ----- 11,000,000 1.957%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
股份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人民币普通股(无
陈振华 164,364,155 29.242% 153,364,155 27.285%
限售流通股)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以上所有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三)本次权益变动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 日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5%以上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实施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已完成。
(四)5%以上第一大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陈振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