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 2023-043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部分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芜湖远澈毕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毕方投资”)持有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903,700 股 , 占目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0.45% , 本 次 解 冻股 份 数 量 为
18,812,081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9.41%。
一、本次股份解除冻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来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 司冻 0914-1 号)”,现将具体股份解冻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 芜湖远澈毕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解冻股份 无限售流通股(司法解冻)
本次解冻股份数量 18,812,081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0.05%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9.41%
解冻时间 2023 年 9 月 14 日
持股数量 20,903,700
持股比例 10.45%
解除司法冻结后剩余被其他法院冻结数量 2,091,619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1%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5%
二、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