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之
独立财务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时间:二零二一年九月
声明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联”、“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其重大资产购买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本核查意见。
1、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易各方均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全文。
目录
声明...... 1
目录...... 2
释义...... 3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4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4
(二)本次收购主体迁址更名情况...... 4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和批准情况 ...... 5
(一)上市公司已经履行的程序...... 5
(二)收购主体已经履行的程序...... 5
(三)交易对方已经履行的程序...... 6
(四)标的公司已经履行的程序...... 6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 6
四、相关后续事项...... 6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6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新通联、上市公司、 指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通联道威 指 浙江通联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标的公司、华坤衍庆 指 浙江华坤衍庆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华坤衍庆70.00%股权
目标公司、华坤道威 指 浙江华坤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华坤道威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
湖州衍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州衍庆、交易对方 指 宁波亚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
宁波衍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
《重组报告书》 指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
通联道威、湖州衍庆、孟宪坤、裘方圆签署的《浙江通联
《股权收购协议》 指 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州衍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孟宪坤、裘方圆关于浙江华坤衍庆数据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指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联道威收购湖州衍庆持有的华坤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庆70.00%股权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
本核查意见 指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核查意
见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通联道威
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湖州衍庆企业
《资产评估报告》 指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浙江华坤衍庆数据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所涉及的浙江华坤衍庆数据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
字[2020]第273号)
《公司章程》 指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根据《重组报告书》以及新通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通联道威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湖州衍庆持有的华坤衍庆70%股权,华坤衍庆持有华坤道威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间接控制华坤道威51%股权。
根据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20]第27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华坤衍庆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145,338.51 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标的资产华坤衍庆70%股权交易作价为101,500.00万元。
(二)本次收购主体迁址更名情况
上市公司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通联道威以现金方式收购湖州衍庆持有的华坤衍庆70%股权。
2021年9月13日,新通联全资子公司通联道威完成了名称及注册地址的变更,现更名为上海衍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衍通科技”),并取得了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衍通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衍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出资额 7,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何再权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14楼1401室-Y
成立日期 2020年2月25日
营业期限 2020年2月25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 91330110MA2H2D5P9H
用代码
一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经营范围 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和批准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已经履行的程序
1、2020 年9 月2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议案。
2、2020年12月16日,上市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议案。
3、2020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通联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州衍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孟宪坤、裘方圆签署 <关于华坤衍庆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4、2021年4月1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通联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州衍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孟宪坤、裘方圆签署 <关于华坤衍庆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的议案》。
5、2021 年6 月3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
子公司浙江通联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州衍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孟宪坤、裘方圆签署 <关于浙江华坤衍庆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的议案》。
6、2021 年8 月3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
子公司浙江通联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州衍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孟宪坤、裘方圆签署 <关于浙江华坤衍庆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四)> 的议案》。
(二)收购主体已经履行的程序
1、2020 年9 月24 日,通联道威执行董事作出决定,同意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
湖州衍庆持有的华坤衍庆70%的股权,并同意就本次交易事宜与湖州衍庆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及后续因本次交易事宜需签署的其它补充协议。
2、2020年12月16日,通联道威股东作出决定,同意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湖州衍庆持有的华坤衍庆70%的股权,并同意就本次交易事宜与湖州衍庆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及后续因本次交易事宜需签署的其它补充协议。
(三)交易对方已经履行的程序
2020年9月23日,交易对方湖州衍庆全体合伙人出具《湖州衍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决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华坤衍庆 70%股权转让给通联道威,并同意就本次交易事宜与通联道威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及后续因本次交易事宜需签署的其它补充协议。
(四)标的公司已经履行的程序
2020年9月23日,华坤衍庆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湖州衍庆将其持有的华坤衍庆70%股权转让给通联道威,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华坤衍庆70%的股权,标的资产过户情况如下:
根据华坤衍庆于2021年9月23日取得的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HXKHD5B)等资料,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项下华坤衍庆 70%股权变更事宜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衍通科技持有华坤衍庆70%的股权。
四、相关后续事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过户等相关事项已经完成,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1、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尚待根据交易协议分期支付。
2、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事项。
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已在《重组报告书》及上市公司历次公告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公告》中进行了披露。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新通联本次交易的审批以及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各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标的公司股权交割已经完成,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恒泰长财证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