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 2021-015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收购资产事项尚在进行中,预计2021年将有重大资
金支出需求。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 年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5,970,422.62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97,252,856.67 元,截止 2020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272,156,117.28 元,资本公积金 1,346,342,89.96 元。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收购资产项目尚在进行中,预计 2021 年将有重大资金支出需求,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和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拟通过子公司浙江通联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道威”)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州衍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浙江华坤衍庆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坤衍庆”)70%的股权公司,华坤衍庆持有浙江华坤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坤道威”)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控制华坤道威 51%股权。
2020 年 9 月 24 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和摘要以及其他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浙江通联道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州衍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孟宪坤、裘方圆签署<关于华坤衍庆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当日,各方就上市公司收购华坤衍庆 70%股权延期支付现金对价款及延期进行资产交割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并签署了上述补充协议。
2021 年 4 月 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通联道威
与湖州衍庆、孟宪坤、裘方圆签署了《关于浙江华坤衍庆数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各方应于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开始办理标的资产过户至甲方名下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如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未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
割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适当延期,否则双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次收购事项并互不承担原《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在进行中。
鉴于 2021 年公司将有重大资金支出,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中“现金分红的条件”的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0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各项经营性资金需求,维持公司稳健的财务状况,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2020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因公司 2021 年存在重大资金支出需求,需集中资金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以此更好地回报股东。公司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