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 2021-002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包装新材料华东综合基地项目
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包装新材料华东综合基地项目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鉴于外部投资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内部投资计划和投资方式的调整,决定终止实施“包装新材料华东综合基地项目”,并注销项目实施主体江阴新通联包装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新通联”)。
上述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一)原计划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8 年 5 月 16 召
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包装新材料华东综合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公司在江阴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江阴新通联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在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建设包装新材料华东综合基地项目,一期投资额约 2 亿元,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政府部门签署项目的相关协议,并完成项目子公司江阴新通联的设立。
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与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石化新材料产业园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签署了《新通联包装新材料项目投资协议》,确认了项目实施的具体事项。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2018 年 5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实施包装新材料华东综合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17),《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3),《关于签署包装新材料华东
综合基地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4)。
2、2018 年 11 月 16 日,江阴新通联与江阴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通过招拍挂取得了江阴市璜土镇花港苑村的工业用地,总面积为 91151平方米,使用年限为 50 年,并支付了土地招拍挂履约保证金 5,178,000 元及土地款51,780,000 元。
(二)拟注销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的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新通联包装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璜土镇斗山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1WJQJY17
法定代表人:徐宏菁
注册资本:8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纸包装制品、木包装制品的生产、销售;木材、塑料制品的销售;包装服务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包装服务;仓储服务(食品与危险品除外);道路货物运输;包装装潢品印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江阴新通联总资产 58,050,169.69 元,净资产
57,734,474.21,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624,736.72 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江阴新通联总资产 57,872,717.74 元,净资产
57,678,293.10, 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106,381.11 元。
二、关于终止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计划在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建设包装新材料华东综合基地项目,主要是为公司各子公司提供原料配送,实现木资源综合加工利用。但鉴于当前相关投资环境发生变化,公司拟对江阴临港项目的投资计划和投资方式进行调整,经审慎研究后,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包装新材料华东综合基地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除项目用地土地款及履约保证金外,项目实际发生的其他
费用(包括交易手续费、评估费、设计费、勘探费、已建工程费)合计为人民币2,219,021.34 元。
三、终止项目的审批程序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包装新材料华东综合基地项目并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鉴于当前相关投资环境发生变化,公司拟对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建设包装新材料华东综合基地项目的投资计划和投资方式进行调整,决定终止实施“包装新材料华东综合基地项目”,同时注销项目实施主体江阴新通联,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后续事宜。
上述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包装新材料华东综合基地项目”仅取得了项目地块,同时进行了前期规划、项目论证和部分土地平整等,并未开工建设。经与政府相关部门初步沟通后,项目用地土地款及履约保证金可通过将地块退回政府及转让第三方的方式收回,其他费用中已建工程费(如土地平整、清淤、建筑垃圾回填、围墙等)可收回部分款项。故本次项目终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预计终止项目产生的损失为人民币1,200,000 元(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将积极与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尽可能将损失降为最低。
有关终止实施项目及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