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7 号)(以
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在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山东监管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7)。
公司收到《责令改正决定》后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组织相关人员就《责令改正决定》所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就《责令改正决定》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行整改。现将公司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一)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
2022 年 10 月,你公司与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你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方式置入资产,并拟出售公司拥有的与原主营业务相关的、或基于原主营业务的运营而产生的所有资产、负债等标的资产。2022 年,你公司对 2021 年初陆续清关到货后一直未安装投入使用的定制机器设备、生产产品的毛利率较往年大幅下滑且为负值的在用机器设备以及闲置的其他固定资产进行的减值测试中,未考虑相关资产已计划对外出售及专用定制设备处置难度等因素影响,预测评估参数不恰当,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2006 年)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导致相关在建
工程、固定资产的资产减值测试不准确,2022 年度财务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
整改措施:
1、针对上述问题,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相关会计处理的理解和业务操作,夯实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和专业能力。
2、公司已聘请山东省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对上述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进行技术经济评价分析,同时聘请了具有证券服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上述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在减值测试中,公司将全面考虑宏观环境、市场趋势、历史数据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方向等因素,充分且谨慎地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的影响,以便更准确地预测未来的经济状况;将更加审慎地分析判断所采用的关键参数的合理性,严格按照资产减值测试流程的规定预测数据,以确保公司的决策基于可靠的信息。目前减值测试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减值金额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待确定减值金额后,公司将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处理并对 2022 年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对相关会计差错更正文件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3、公司今后将高度重视资产减值事项核算,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充分吸取本次教训,确保会计核算准确性,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整改部门:财务部、工程部、审计法务部
整改期限:整改措施 1、2 在 2023 年年报披露之日完成,整改措施 3 长期有
效。
问题:(二)部分项目收入确认期间不恰当
你公司原子公司山东天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信息)部分项目存在未按照项目验收单所载年度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的情形,与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不一致,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第四条、第十三条规定,导致你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少计 3,619,976.42 元、营业成本少计2,567,342.86 元,2021 年营业收入多计 17,757,586.04 元、营业成本多计
5,951,511.49 元,2022 年营业收入少计 14,137,609.62 元、营业成本少计3,384,168.63 元,上述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数据不准确。
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并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已要求财务部、业务部门会同外部审计机构全面梳理上述问题中存在的2020年至2022年与收入确认时点不匹配的收入核算情况,根据梳理情况,将于 2023 年年报披露时一并进行前期差错会计更正并对相关定期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2、公司将持续完善并强化财务管理,针对不同业务在各种结算方式下的收入确认时点及收入确认依据,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同时,要求财务部门后续在业务项目立项时,及时了解各项目的商业模式和业务逻辑,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明确各类项目收入确认方式、确认时点、支撑资料。
3、公司定期组织财务部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相关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税政策、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交易所的监管动态和相关处罚案例,其中着重对常用会计准则及监管文件进行深入解读。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整改部门:财务部、工程部、审计法务部
整改期限:整改措施 1 在披露 2023 年年报之日完成,整改措施 2、3 长期有
效。
问题:(三)部分成本费用列支期间不恰当
天元信息对部分已结转项目存在未及时将尚未收到发票的外协成本、未及时发放的工资费用暂估入账的情形,导致 2021 年、2022 年存在跨期列支以前年度发生的外协成本、人工费用的问题,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
年)第十九条的规定,导致你公司 2020 年成本少计 1,664,068.94 元,2021 年成
本少计 4,771,923.5 元,2022 年成本多计 6,435,992.44 元,上述相关年度财务报
告披露数据不准确。
整改措施:
1、公司将组织财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会同外部审计机构对上述问题进行梳理并进行差错更正,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相关定期报告数据和
披露文件进行追溯调整,确保会计核算准确性。
2、公司将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开展学习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财税政策、交易所的监管动态和相关处罚案例等,提升相关人员专业水平。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的沟通和紧密联系,对业务活动实质做到充分了解,强化关键单据审核,持续夯实财务核算基础,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3、公司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监督职能,复核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同时,加强公司财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从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确保财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准确性,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整改部门:财务部、工程部、审计法务部
整改期限:整改措施 1 在披露 2023 年年报之日完成,整改措施 2、3 长期有
效。
二、整改总结
山东监管局对公司进行了详细、全面的现场检查,本次现场检查对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内部控制、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重点完善、规范会计核算制度与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组织相关部门重新梳理业务流程,发掘问题根源,在增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同时形成内部监督与制约的机制,确保业务数据披露能及时、真实、准确,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