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021
二〇二四年一月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2日14点30分
二、会议召集人: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龙云路468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会议审议表决事项(3 项非累积投票议案):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六、股东提问与解答
七、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宣布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大会结束
目 录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9
议案一: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规定。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罗新华因在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超过三家,经过慎重考虑,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其所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罗新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攀娜(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简历附件:
王攀娜,女,1980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会计学专业博士、教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管理学博士、四川大学与重庆银行联合培养经济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MBA 导师。2018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现任会计系主任。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条款中加粗部分为修订或新增内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 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 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 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 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 告。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
告。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
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换届选举时,上一届董事会、上一届监事会 换届选举时,上一届董事会、上一届监事会 分别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但 分别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但 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以民主方式选举产 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以民主方式选举产 生)。在需要补选或更换股东大会选举的董 生)。在需要补选或更换股东大会选举的董 事、监事时,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出人选。 事、监事时,由董事会、监事会提出人选。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 人的详细资料,便于股东对候选人有足够的 人的详细资料,便于股东对候选人有足够的
了解。 了解。
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作 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作 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 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 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 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
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控股股东提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 控股股东提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 的,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 的,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 件和程序。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 件和程序。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 举结果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设置批准程 举结果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设置批准程
序。 序。
公司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其中,公司存在单 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提名人
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 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例在 30%及以上情形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 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 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 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
行。 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公司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其中,公司存在单
权可以集中使用。 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
例在 30%及以上情形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
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
行。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其中,
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
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职的原因及关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注事项予以披露。
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独立董事辞职
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将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达董事会时生效。 理办法》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
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
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
日。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达董事会时生效。出现前款规定公司应当自
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
选。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案; 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