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22-052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 在实施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公司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
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0 月 10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5)和 2020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6)。
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本 次交易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 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相关方推进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 管机构的核准或批准,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 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