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20 公司简称:爱普股份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魏中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林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林霞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有关章节。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2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报告、半年度报告 指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爱普香料、 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爱普股份、发行人
本报告期、报告期、报告期内、本期、 指 2021 年上半年度,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本期内 年 6 月 30 日
年初、期初、本年期初 指 2021 年 1 月 1 日
期末、本期末、本期期末、报告期末、 指 2021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 指 2020 年
上年同期 指 2020 年上半年度,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上年期末 指 2020 年 6 月 30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食用香精 指 为公司的产品分类,包括食品用香精和烟草
用香精。
日用香精 指 由日用香料和辅料组成的混合物,代表了一
定的香精配方。
为食用香精的一种,应用于食品领域的香精,
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由食品用香料和(或)
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与食品用香精辅料组成
食品用香精 指 的用来起香味作用的浓缩调配混合物(只产
生咸味、甜味或酸味的配置品除外),它含有
或不含有食品用香精辅料。通常它们不直接
用于消费,而是用于食品加工。
为食用香精的一种,应用于烟草领域的食用
香精,属于工业制品。可分为表香香精及加料
香精。前者是以挥发性香料混合物对各种原
料烟叶经加湿、混合、切细、干燥后加香,目
烟草用香精 指 的是使制品的烟味或香气多样化,显出制品
的特色,修正原料的不良性质,加强其良好性
质;后者是调和烟味或发挥某种香味特殊性
的水溶性混合物,可含多种不挥发成分(如
糖、甘草、可可、巧克力、天然提取物等),
大多在切细原料烟叶前使用。
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
食品添加剂 指 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
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食品配料 指 公认安全的可食用物质,用于生产制备某种
食品并在成品中出现。
香料种植 指 上海爱普香料种植有限公司
江西生物 指 江西爱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爱普 指 爱普香料(江西)有限公司
上海申舜 指 上海申舜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华龙 指 河南华龙香料有限公司
天舜食品 指 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舜 指 上海天舜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比欧 指 比欧(浙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爱普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Apple Flavor & Fragrance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Apple Grou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魏中浩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孔史杰 叶兵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 733 号 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 733 号
电话 86-21-66523100 86-21-66523100
传真 86-21-66523212 86-21-66523212
电子信箱 kongshijie@cnaff.com jye@cnaff.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曹新公路33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733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436
公司网址 http://www.cnaff.com
电子信箱 kongshijie@cnaff.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 733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