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5,218,298.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1,2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8%。
2、公司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该项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