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18-021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兼总裁历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5,106,4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3.90%,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高级副总裁聂华先生持有本公司 股份18,559,1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9%,公司财务总监翁启 南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历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
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3,76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9%,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聂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2,78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3%,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翁启南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名称 (股)
历军 董事、监事、高级 25,106,426 3.90% IPO前取得:12,553,213股
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2,553,213股
董事、监事、高级 IPO前取得:9,279,582股
聂华 管理人员 18,559,164 2.89% 其他方式取得:9,279,582股
董事、监事、高级 IPO前取得:256,000股
翁启南 管理人员 527,000 0.08% 其他方式取得:271,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历军先生、聂华先生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翁启南女士过去12个月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名称 (股) 比例 (元/股) 披露日期
翁启南 8,000 0.001% 2016/7/5~2016/7/6 40.50-41.00 2016/7/5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拟减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合理 拟减持股份来源 持原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价格 因
区间
历军 不超过: 不超过: 2018/5/18~ 竞价交易 按市 IPO前股份以及 个人
3,765,900 0.586% 2018/11/12 减持,不超 场价 发行上市后以利 资金
股 过: 格 润分配及资本公 需求
3,765,900 积转增股本方式
股 取得的股份。
聂华 不超过: 不超过: 2018/5/18~ 竞价交易 按市 IPO前股份以及 个人
2,783,800 0.433% 2018/11/12 减持,不超 场价 发行上市后以利 资金
股 过: 格 润分配及资本公 需求
2,783,800 积转增股本方式
股 取得的股份。
翁启 不超过: 不超过: 2018/5/18~ 竞价交易 按市 IPO前股份以及 个人
南 79,000股 0.0125% 2018/11/12 减持,不超 场价 发行上市后以利 资金
过:79,000格 润分配及资本公 需求
股 积转增股本方式
取得的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历军、聂华:首次发行股票上市时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
的承诺;首次发行股票上市时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2015年关
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2、 翁启南:首次发行股票上市时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
诺。
上述承诺详见公司披露的2014年度报告、2015年度报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以上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