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18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拟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00 元/股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8 个月内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起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在公司回购期间也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基于对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公司坚持“规划设计为入口的创新技术平台公司”的总体定位,围绕业务拓展、资源整合和价值链延伸等方面,积极推进“数字化”“平台化”“产业化”发展。大力推动新专业、新产品线、新商业模式发展。
近三年,公司主要经营数据逐年持续增长,2019年-2021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6.88亿元、53.54亿元以及58.22亿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8亿元、5.83亿元及6.18亿元。
由于受到国内外宏观环境和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投资价值存在一定程度的低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股权分布情况及发展战略等,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并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而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能否最终实施将由公司有权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8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回购股份数量: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2.73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989%。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45.45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97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为不超过11元/股,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七)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8个月。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和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
购后 购后
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160,000 2.22 17,887,273 2.62 20,614,545 3.01
无限售条件股份 668,620,952 97.78 665,893,679 97.38 663,166,407 96.99
总计 683,780,952 100.00 683,780,952 100.00 683,780,952 100.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对应未转让(未全部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偿债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6.91亿元,货币资金金额17.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78亿元,合并报表公司资产负债率62.71%。假设此次回购资金6,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 的 0.5612% ,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5471%。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与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公司股票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维护公司与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备可行性。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
五、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
况说明:
1、2021年12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2月28日作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授予1,51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6名董事、5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完成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2、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泉于2021年12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93万股。
决议前6个月新 决议前 6 个月卖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股票数量 出数量(万股)
(万股)
1 杨卫东 董事长 50 -
2 刘鹏 董事、总经理 50 -
3 胡安兵 董事、董事会秘书 50 -
4 凌九忠 董事 50 -
5 徐一岗 董事、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