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一年三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设集团”或“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涵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公司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规模不超过5,32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持有人自筹资金和公司按3:1计提的奖励基金。其中本员工计划持有人以其自筹资金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不超过3,990万元。持有人的部分年度奖励将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份额的形式予以发放,公司计提奖励基金部分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不超过1,33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以智力资本投入贡献参与公司利润分享。
4、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即2020年6月9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票5,092,755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比例0.9140%。
5、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回购均价,即为10.44元/股。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8、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9、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 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华设集团、本公司、公司 指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草案 指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持有人 指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标的股票 指 华设集团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涵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公司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具体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 在本期员工持股
中持有的份额(元) 计划中所占比例
杨卫东 董事长 550,000 1.03%
刘鹏 董事、总经理 504,000 0.95%
胡安兵 董事、董事会秘书 450,000 0.85%
凌九忠 董事 440,000 0.83%
徐一岗 董事、执行副总经理 384,000 0.72%
姚宇 董事、执行副总经理 450,000 0.85%
侯力纲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394,000 0.74%
范东涛 副总经理 428,000 0.80%
翟剑峰 副总经理 436,000 0.82%
李剑锋 副总经理 356,000 0.67%
张健康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376,000 0.71%
明图章 监事会主席 292,000 0.55%
张志泉 监事 216,000 0.41%
汤书智 职工监事 112,000 0.2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14 人) 5,388,000 10.13%
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 486 人) 47,812,000 89.87%
合计 53,200,000 100.00%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规模不超过5,320万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持有人自筹资金和公司按3:1计提的奖励基金。其中本员工计划持有人以其自筹资金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不超过3,990万元。持有人的部分年度奖励将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份额的形式予以发放,公司计提奖励基金部分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不超过1,33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以智力资本投入贡献参与公司利润分享。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6、2020-019)。
2020年6月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2021年3月17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并于2021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即2020年6月9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票5,092,755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比例0.9140%。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四、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
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公司回购均价,即10.44元/股。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
(一)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此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