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2-021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亲属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经自查,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现公司副总经理李铮女士的亲属存在窗口期买卖股票及在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李铮女士的亲属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李铮及其直系亲属张海伟、张嘉的违规交易具体情况
张海伟系李铮的配偶,张嘉系李铮的儿子,张海伟、张嘉的违规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期间:2021 年 7 月 9 日-2021 年 7 月 14 日(新证券法实施后)
账户持 交易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 交易均价 交易金额
交易日期
有人 方向 (股) (元/股) (元/股) (元)
2021/7/12- 卖出
35000 10.07-10.501 10.44 365,376
李铮 2021/7/13
买入 30000(分 3
2021/7/14 笔) 10.42-10.439 10.43 312,793
张海伟 2021/7/9- 13000
卖出 10.01-10.67 10.40 135,220
(系李 2021/7/13 (分 3 笔)
铮 配 2021/7/13 买入 8000 10.54 10.54 84,320
偶) (1 笔)
张嘉 2021/7/9- 15000
卖出 10.06-10.556 10.39 155,858
(系李 2021/7/13 (分 2 笔)
铮 儿 10000
子) 2021/7/13 买入 10.48 10.48 104,800
(1 笔)
注:李铮账户的短线交易事项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在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述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已上缴归公司所有。
2、交易期间:2017 年 8 月 29 日-2018 年 5 月 16 日(新证券法实施前)
账户持 交易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 交易均价 交易金额
交易日期
有人 方向 (股) (元/股) (元/股) (元)
2017/8/30- 买入 181000
(分 23 笔) 17.58-18.41 18.04 3,264,793
张海伟 2017/9/22
2017/8/30- 卖出 181000
(分 22 笔) 17.65-18.55 18.13 3,280,943
2017/9/22
2017/8/30- 买入 173100
(分 19 笔) 17.56-18.40 17.98 3,112,120
张嘉 2017/9/19
2017/8/29- 卖出 173100
(分 18 笔) 17.66-18.49 18.07 3,128,354
2017/9/19
二、 其他交易具体情况
武韦彤系李铮儿子张嘉的配偶,在 2017 年 9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期间
多次交易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期间:2020 年 5 月 11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新证券法实施后)
账户持 交易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 交易均价 交易金额
交易日期
有人 方向 (股) (元/股) (元/股) (元)
武韦彤 2020/5/11- 429900
买入 10.88-15.15 12.05 5,181,104
( 系 张 2020/8/24 (分 58 笔)
嘉 的 配 2020/5/11- 534900 10.954-
卖出 12.14 6,495,932
偶) 2020/8/25 (分 44 笔) 15.783
2021/7/9- 买入 296900
(分 53 笔) 7.98-10.53 9.18 2,725,575
2021/11/16
2021/7/12- 卖出 296900 8.01-10.66 9.29 2,758,830
2021/11/18 (分 75 笔)
上述交易期间在公司 2020 年半年报、2021 年半年报、2021 年三季报窗口期。
2、交易期间:2017 年 9 月 21 日-2019 年 9 月 23 日(新证券法实施前)
账户持 交易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 交易均价 交易金额
交易日期
有人 方向 (股) (元/股) (元/股) (元)
2017/9/21- 买入 145500 12.86- 14.44 2,101,142
2018/5/16 (分37笔) 18.23
武韦彤 2017/10/13- 卖出 64900 12.902- 15.54 1,008,417
( 系 张 2018/5/3 (分24笔) 18.35
嘉 的 配 2019/1/24- 买入 497100 11.45- 13.43 6,673,934
偶) 2019/9/23 (分92笔) 15.65
2019/1/24- 卖出 472700 11.64- 13.87 6,558,460
2019/9/20 (分85笔) 15.99
上述交易期间在公司 2017 年三季报、2017 年年报、2018 年一季报、2018 年业绩快
报、2018 年年报、2019 年一季报、2019 年半年报窗口期。
三、以上违规买卖股票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上述交易行为部分交易构成短线交易,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副总经理李铮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经研究,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如下:
1、《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
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将根据上述规定追缴李铮女士及其直系亲属构成短线交易所得收益部分(如有)。
2、公司副总经理李铮女士长期驻扎在西安,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并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已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向公司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位。
李铮女士承诺本人并未实际控制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张海伟、张嘉、儿媳武韦彤的证券账户,且不存在构成上述交易行为的资金往来,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张海伟、张嘉、武韦彤也已向公司出具情况说明,张海伟、张嘉、武韦彤账户买卖公司股票是根据公司公开信息进行的自主投资决策,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3、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向李铮女士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以此为戒,要求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审慎操作,杜绝违规交易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