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0-020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5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 111 号中衡设计裙房四楼中
庭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3,723,7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2.2413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正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柏疆红、董事詹新建因工作原因请假;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胡义新先生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和公司聘请的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43,723,780 100.00 0 0.00 0 0.00
2、 议案名称: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43,723,780 100.00 0 0.00 0 0.00
3、 议案名称: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43,723,780 100.00 0 0.00 0 0.00
4、 议案名称: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43,723,780 100.00 0 0.00 0 0.00
5、 议案名称: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43,723,780 100.00 0 0.00 0 0.00
6、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43,723,780 100.00 0 0.00 0 0.00
7、 议案名称:2019 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43,723,780 100.00 0 0.00 0 0.00
8、 议案名称: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43,723,780 100.00 0 0.00 0 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43,723,780 100.00 0 0.00 0 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43,723,780 100.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5 2019 年度利 3,292,086 100.00 0 0.00 0 0.00
润分配预案
关于 2019 年
8 度董事、监事 3,292,086 100.00 0 0.00 0 0.00
薪酬的议案
关 于 调 整 部
10 分 募 投 项 目 3,292,086 100.00 0 0.00 0 0.00
资 金 投 入 计
划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邵禛、林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