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年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就公司2017年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成就作出如下说明:
一、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年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8日相关公告)
2、2017年6月26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7日相关公告)
3、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名单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两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被公司取消获授股票期权资格和一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30人调整为127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429.8万份调整为418.6万份。(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7日相关公告)
4、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期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6月26日,向127名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期权激励计划》中的418.6万份期权,行权价格为17.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7日相关公告)
5、2017年8月22日,公司办理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5日相关公告)
6、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7年期权激励计划》中发生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7.76元/股调整为17.4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相关公告)
二、2017年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说明
序号 2017年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权
1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
2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绩效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之公司业绩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成就情况:
低于45%。(注:各年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 根据公司2014年度和2017年度财务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并已 审计报告,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3 包含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对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公司损益的影响。) 利润(低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
利润)比2014年度增长62.88%,符
合前述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目标: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考
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子公司核心经营
团队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以达到年度绩效考核目
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
年度绩效考核每年一次,并根据各项考核指标
的达成情况确定员工绩效得分和绩效等级。当公司
绩效考核达到行权条件时,激励对象只有在行权的
上一年度考核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才可按
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行权期内所获授的全
部/部分权益申请行权,否则,其相对应的股票期
权,由公司注销。 经考核,除1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
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 符合行权条件,其余108名激励对象
4 A、B、C、D四个等级评分,每一级别对应的行权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均达B1及以上,
比例如下表所示: 符合全部行权条件。
考核等级 解锁比例
A优秀 100%
B良好 80-100%
B1 100%
B2 90%
B3 80%
C合格 60%-70%
C1 70%
C2 60%
D不合格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行权条件已满足。除1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其余10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108名激励对象原共获授358.9万份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数量为179.45万份。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授予日:2017年6月26日
2、本次可行权数量:179.45万份
符合行权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08名。
4、行权价格:17.46元/股
5、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6、行权期限:2018年6月27日至2019年6月26日
7、行权安排: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8、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9、本次可行权期数: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10、本次可行权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调整后)
第一个行权期占股权激励占公司总股
姓名 职位 可行权数量计划总量的本的比例
(万份) 比例(%) (%)
于吉鹏 副总经理 3.6 1.00% 0.01%
李铮 副总经理 4.5 1.25% 0.02%
胡义新 董事会秘书 2.7 0.75%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105人) 168.65 46.99% 0.61%
合计108人 179.45 50.00% 0.65%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人员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人员名单及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7年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程序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行权的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期权激励计划》中
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108名激励对象,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79.45万份,本次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17年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
六、行权日及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