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4-004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5%以上股东赵汉新持有公司 8,691,4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87%,本次冻结
数量为 8,691,45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
经公司查明,根据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
苏 0206 民特 12 号]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判决宣告赵汉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人并指定赵敏海为赵汉新持有公司 8,691,450 股股票的监护人,对赵汉新持有的
公司 8,691,450 股股票进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共 24 个月,自 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因相关股票已处在司法冻结中,本次冻结为轮候冻结。
2024 年 1 月 9 日,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
苏 0206 民初 2591 号],赵汉新持有的公司 8,691,450 股股票解除司法冻结。因
此,根据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苏 0206 民特
12 号]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成立的轮候冻结相应转为正式司法冻结,冻结期限
自转为正式司法冻结之日起 24 个月,即 2024 年 1 月 10 日至 2026 年 1 月 10 日。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
股东名 冻结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份是否 冻结起 冻结到期 冻结申 冻结原因
称 量(股) 比例 比例(%) 为限售 始日 日 请人
(%) 股
赵汉新 8,691,450 100 5.87 否 2024年1 2026 年 1 赵敏海 司法冻结
月 10 日 月 10 日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股) (%) 数量(股) 记数量
比例(%) 比例(%)
赵汉新 8,691,450 5.87 8,691,450 0 100 5.87
赵敏海 26,250,000 17.72 15,608,364 0 59.46 10.53
合计 34,941,450 23.58 24,299,814 0 69.54 16.40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 5%以上股东赵敏海所持有的 15,608,364 股股份
被冻结,经查明,冻结申请人为赵汉新及其法定代理人王亚芳,冻结原因为因股
权转让纠纷起诉赵敏海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公司自 2023 年 4 月 7 日,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国资委分别
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至今,公司的控制权一直维持稳定未发生变动。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情况产生影响。
公司将积极了解并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