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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7

新宏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3-009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3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14,561,983.0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101,217.60 元。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2,135,741.01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1,702,789.90元(本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不再提取),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74,148,251.25 元,减
去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45,929,600.00 元,2022 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88,651,602.36 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10 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45,929,600.0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5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议案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2 年审计报告》,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 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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