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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16 沪市 新宏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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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1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60301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2-011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3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54,695,347.03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981,200.97 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1,002,781.71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5,100,278.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08,252,147.71 元,减去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80,006,400.00 元,2021 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74,148,251.25 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10 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45,929,600.0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议案提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1 年审计报告》,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 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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