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1-018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收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关于更换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东海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止,由于公司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海证券需要对剩余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继续履行督导义务。东海证券原委派张宜生先生和孙登成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因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张宜生先生拟近期离职,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海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李永涛先生接替张宜生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孙登成先生和李永涛先生。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
附件:李永涛先生简历
东海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律师执业资格。2006 年 4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职于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参与了辰州矿业 IPO、证通电
子 IPO、兴业科技 IPO 等项目;2011 年 2 月入职东海证券投资银行部,参与了华
锋股份 IPO、人福医药非公开、伊立浦配股、德奥通航重大资产重组、星邦智能IPO 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