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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16 沪市 新宏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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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16:新宏泰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9-019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5日,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5,906,263.8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263,308.04元。201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919,001.40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5,891,900.1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6,273,476.60元,减去2017年度利润分配44,744,319.94元,2018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4,556,257.92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公司董事会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2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55,115,520.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拟分配的现金股利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9.96%,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