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8-046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北京萃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萃智投资”)持有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4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萃智投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186%,即2,250,000股。且遵守以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京萃智投资中5%以上非第 IPO前取得:9,000,000
9,000,000 6.0745%
心(有限合伙) 一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数量(股)持比例 式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北京萃智投资不超过:不 超竞价交2018/7/26 按市场IPO前取投资退出
易 减
中心(有限合2,250,00 过 :持,不~ 价格 得
伙) 0股 1.5186 超过:2019/1/25
2,250,
% 000股
大宗交
易 减
持,不
超过:
2,250,
000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萃智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股份。十二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苏阳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苏阳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此承诺
持续有效,承诺人不会因苏阳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在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根据其资金需求,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进行减持,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25%。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一、萃智投资本次减持不具有下列情形:
1、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萃智投资将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萃智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