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事宜的补充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现就相关风险提示补充如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控股股东对减持数量设置上限的承诺到期
公司控股股东RED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每年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持有发行人的已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10%。”前述承诺于2020年3月2日期满。
二、 控股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控股股东Red Factor Limited(以下简称“RED”)此前已披露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在2020年3月30日前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19,9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4.8955%。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计划已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了4,070,000股,尚有不超过15,858,500股处在减持期间。
三、 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董事、高管俞田龙、叶海萍、阴昆、于洋、郑琴和周筱龙此前已披露分别拟在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7月13日之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0,000股,20,000股,20,000股,20,000股,15,000股和40,000股。截止本公告日,前述减持计划尚在减持期间。
四、 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转让协议尚未签署
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RED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总股本的5%~5.2%股份,以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0%,转让给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致云”)或其指定关联方。
该提示性公告是基于公司控股股东Red Factor Limited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如下承诺作出:于本企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Red
Factor Limited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目前尚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五、 公司与北京致云尚未开展合作
鉴于RED与北京致云的股份转让协议尚未签署,目前北京致云还不是公司股东,公司亦未与其开展任何合作。未来双方的合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包括具体合作内容、方式、时间、进程及是否落地等。具体合作仍需另行签署协议,目前对公司业绩没有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