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 2023-045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10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完善公司内控,确保公司《章程》的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有效衔接,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拟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二条 公 司 系 依 照 《 公 司 第二条 公 司 系 依 照 《 公 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系由上海创力矿山设 限公司。公司系由上海创力矿山设
备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 备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
人,整体变更设立。于 2011 年 9 月 人,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上海市
26 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照注册号为:310229000765590。 91310000754798223N。
第十二条 为煤矿生产企业提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为
一流产品、一流服务,为社会、员 煤矿生产企业提供一流产品、一流
工、股东创造最佳效益。 服务,为社会、员工、股东创造最
佳效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矿山设备及配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矿
件、工程设备及配件、电气自动化 山设备及配件、工程设备及配件、设备及配件的开发、生产、销售; 电气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的开发、生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物业管 产、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理,机电设备领域内的四技服务, 定),物业管理,机电设备领域内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 四技服务,自有设备租赁,自有房有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机械 屋租赁,机械设备的安装、维修业设备的安装、维修业务。(依法须经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开展经营活动) 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
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 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 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5% 以 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
个月时间限制。 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起诉讼。 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担连带责任。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作出决议; 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
的担保事项; 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30%(含 30%)的事项; 审计总资产 30%(含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事项; 途事项;
(十五)审议公司单笔关联交易金 (十五)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额或者同类关联交易的连续十二个 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
月累计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用)在 3000 万元以上(含 3000 万
(含 3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 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计净资产 5%以上(含 5%)的关联交 产绝对值 5%以上(含 5%)的关联交
易; 易;
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 (十六)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之一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 标准之一的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 资助、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外):(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司义务的债务除外):(1)交易涉及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产的 50%以上;(2)交易的成交金额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2)(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过 5,000 万元;(3)交易的成交金额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4) (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元;(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5)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元。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元;(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十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置;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十八)公司年度报告; 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元。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值,取绝对值计算。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 持股计划;
个人代为行使。 (十八)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
(十九)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