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4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
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内,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 1 份关注函。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7 月 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了《关于对上海
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0】067 号)。主要内容如下:
“2019 年 12 月,中煤集团因暂时性资金周转借用中煤科技资金。前述资金
周转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 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额为 1,467.33 万
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51%;2019 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
1,458.33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50%。上述占用资金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前已全部归还。
鉴于上述资金占用金额和占比较小,且已归还,可以酌情予以考虑。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时任董事长石华辉、总经理管亚平、财务总监于云萍、董事会秘书常玉林予以监管关注。”
公司对监管关注的问题高度重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引以为戒,并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对业务规则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业务素质。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