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0-017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 年度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215,703,741.38 元 , 加 母 公 司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030,604,248.27 元,扣除计提盈余公积 21,570,374.14 元,扣除 2018 年度
现金分红 31,828,000.00 元,公司 2019 年底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
1,192,909,615.51 元。
为了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经营业绩及资金状况,董
事会提出,公司拟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36,560,000.00 股为基数,
每 10 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0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44,559,200.00 元 。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实 施 后 公 司 仍 有 未 分 配 利 润
1,148,350,415.51 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议案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发生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情况,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一)近三年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
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每 10 股 每 10 股派息 每 10 股 现金分红的数额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 占合并报表中归
年度 送红股数 数(元)(含 转增数 (含税)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属于上市公司普
(股) 税) (股) 股股东的净利润 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率(%)
2019 年 0.70 44,559,200.00 295,453,458.47 15.08
2018 年 0.50 31,828,000.00 207,487,090.15 15.34
2017 年 0.40 25,462,400.00 144,670,857.18 17.60
(二)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要求,鉴于
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金额未达到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
特作说明如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101,849,600.00 元,占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215,870,468.60 元)的比例为 47.18%,符合
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努力兼
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其说明
煤炭经济在供给侧改革政策引领下,实现向好发展,煤机行业形势总体向
好,公司在 2019 年取得了较好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
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
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
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随着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的发展,营运资金投入也会相应有所增长。因此,
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研发投入及营运资金,能够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技术
领先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也能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
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
继收购并增资华拓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介入盾构设备及矿山工程领域后,
围绕煤矿装备主业,拓展公司产品种类,于 2019 年 6 月收购了中煤科技有限公
司 63.96%的股权,进一步整合了产业链。乳化液泵站与采煤机、掘进机均是采
煤工作面的重要装备,高端乳化液泵站的高效、可靠、安全和智能化等特点,
可以更好地发挥公司现有产品采煤机和掘进机的工作效能,实现采煤工作面整
体效率的提升。
公司希望利用现阶段较好的行业形势,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
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指引》等规定,公司将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现金分红说明会,就现金分红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方案的制定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